彰化縣南郭國小102學年度『南郭之星』卡拉OK歌唱比賽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
(一) 本縣推動國民小學語言教學實施計畫執行。
(二) 本縣國民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推展計畫。
(三)配合兒童節慶祝活動實施計劃。
二、目的:鼓勵同學以國語、閩南語及其他語言融入音樂,提高同學對不同語言樂曲的鑑賞能力,讓多種語言的音樂性能深植、紮根,藉以培養學生對不同語言的認同感,樂於口說、傳唱。
三、參賽資格:五、六年級每班遴選一名代表參加,需經班級導師或音樂老師推薦報名。
四、競賽方式:
(一)競賽組別:國語、閩南語、其他語言〈如英語、客語、泰雅族語…等〉
三組。
(二)競賽規則:
1.依個人意願自選參賽組別。
2.依各組公佈之指定歌曲自選一首演唱,並於報名表上註明歌曲之原key或自選之key別。【指定歌曲曲目請參閱附件】
3.若選曲未在指定歌曲中,或報名『其他語言』組別之曲目,經由學務處參酌無法提供伴唱音樂者,選手可更改參賽曲目或自備伴唱帶。
4.現場使用音圓卡拉OK伴唱。
五、競賽時間:103.03.21(週五)上午8:30開始
六、競賽地點:南郭國小篤行館
七、競賽抽籤時間:103.03.14(週五)上午10:10於學務處辦理號次抽籤,抽
籤結果將公告於校園網站。
八、競賽評判標準:
(一)技巧及風格:占百分之四十
(二)精確性:占百分之二十五
(三)音色:占百分之二十
(四)儀態:占百分之十五
(五)競賽評審將聘請校內具備語言教學及音樂專長教師擔任。
九、報名時間:自103年02月17日起至02月21日止,請將報名表交學務處
芳玉老師。
十、獎勵:各組依報名人數多寡擇優選取優異表現者數名(依名次排列),頒發獎狀
乙紙、獎品乙份以資鼓勵。
十一、附註:
(一)各組參賽人員應於7:30前完成報到手續,並進行對key練習。
(二)各組參賽人員必須依照規定時間準時到場,並須於競賽全部結束後始可離場。
(三)聞X號請準備時,必須進入預備席就座,靜候呼號,現場僅提供卡拉OK伴唱機,若欲使用其他樂器或道具,請自備。
(四)聞呼號後即登台,如呼號三次未上台者,即以棄權論。
(五)已參加過100學年度之相同比賽者,演唱歌曲不得與之前參賽之曲目相
同,違者以棄權論。
十二、本計畫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承辦人: 學務主任: 校長:
南郭國小102學年度『南郭之星』卡拉OK歌唱比賽報名表
參賽組別 請V選 |
年級 班別 |
參賽者 姓名 |
性 別 |
演唱歌曲 |
指導老師 |
自備伴唱卡帶 |
□國語組 □閩南語組 □其他語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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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是 □否 |
定key: |
報名『其他語言』者,請於演唱歌曲處註明語言類別,如英語、客語、泰雅族語…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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